一、编外用工模式
1.人事代理:与学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委托人才公司代缴。在学校从事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工作。
2.人事派遣:由人才公司派遣至学校,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社保、公积金由派遣公司缴纳。在学校内部主要从事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的工作。
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由派遣公司派至学校的人员,社保、公积金由派遣公司缴纳。在学校主要从事工勤类(基层)岗位工作。
4.劳务协议: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用工协议,工资由学校发放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
1.人事代理、人事派遣、劳务派遣用工缴纳杭州市社保和浙江省直公积金,缴纳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杭州市社会保险缴纳项目: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9%,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工伤(单位0.6%,个人不交)。
3.社保、公积金根据个人工资情况,按比例缴纳,未达到杭州市最低缴纳基数的一律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三、收入证明开具
1.人事代理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开具;
2.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我单位工作的人事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如需开具收入证明,由人事处出具联系单,到新世纪公司开具(联系人:莫先生 13456707778,杭州市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