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于2017年7月调整了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每月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5%。
因此,2017年7月教职工工资实发金额略有变动,具体明细可登陆财务系统查询。如再有疑问,可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7557392
人事处
2017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11月工资变动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关于发放2017年儿童节过节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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