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浙财大﹝2013﹞108号)和6月6日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各部门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材料公示、校教学科研关键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评审,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审定,最后聘任318位同志到各级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现就关键岗津贴发放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本次教学科研岗位聘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2月止,待遇津贴在8月工资中调整。其中,岗位级别下降的,根据学校会议精神,2016年1月至7月的津贴差额不进行补扣;岗位级别晋升的,津贴差额部分根据个人情况分1-4个月进行补发。
特此说明。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87557037(徐老师)。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