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管理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浙财大〔2020〕39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管理七至九级岗位、工勤一至四级岗位评聘工作通知如下(管理五、六级岗位评聘工作另行通知):
一、评聘条件
(一)管理岗位
七级职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八级职员(原副主任科员经历视同,下同)岗位上工作满3年,任期内能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可申报晋升七级职员。大专学历,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4年,任期内能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可申报晋升七级职员。
八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和大专学历,在九级职员(原科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历视同)岗位上工作满3年,可申报晋升八级职员。
九级职员: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对应管理九级。大专毕业,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可申报晋升九级职员。
(二)工勤岗位
一级岗位: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获得高级技师等级证书。
二级岗位:通过技师等级考评,获得技师等级证书。
三级岗位:通过高级工等级考评,获得高级工等级证书。
四级岗位:通过中级工等级考评,获得中级工等级证书。
二、任职年限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三、评聘程序:①个人申报;②资格审查和公示;③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④评审结果公示;⑤报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聘任。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管理七至九级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岗位晋升申请表》(见附件3)。
2.申报工勤一至四级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申请表》(见附件4)。
请各教职工填写相应岗位聘用申请表后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汇总后于4月28日前交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4室);联系人:王玉龙,联系电话:0571-87557384。
五.其他。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2013〕188号)办法使用的人事派遣制人员,参照学校聘岗条件确定岗位等级,薪酬体系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管理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浙财大〔2020〕39号
2.浙江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3.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4.浙江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