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考评结果的通知》(浙联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单位考核、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批准我校洪兴建等3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达到期满考评要求,考核合格。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层次:洪兴建
第二层次:王建明 周保欣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报名参加2018年暑假和秋季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038 邮箱:rsgl@zufe .edu.cn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浙ICP备0501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