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老师:
为了加强对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的项目管理,受省教育厅委托,现就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
2015-2016年申报,截止2017年12月30日按计划已到期的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
2.结题要求:
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著作的原件1份和封面、封底、目录页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的,需附有关报告文稿及其推广应用材料。成果都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3.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结题者须提交《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3份(附件1),并附相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将结题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行政楼306)。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后于2018年6月8日前提交延期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4.项目结题培训:
为了加强项目质量,提高结题通过率,召开结题培训会,申请结题人员原则上务必参加。
(1)培训时间:2018年5月25日-26日。
(2)请参加培训教师于5月10日前将《项目结题培训回执表》(附件2)发至邮箱:szgl@zufe.edu.cn。2018年5月25日上午到宁波市维也纳国际酒店(宁波市海曙区聚才路799号)一楼大厅报到。培训地址:酒店4楼阳光厅。
(3)本次会议收取培训费800元,由浙江师范大学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培训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学校报销。
联 系 人:张斌 87557316
E-mail:sz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项目结题培训回执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