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规定》(浙财大〔2016〕32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组评议,拟同意王岭、黄文礼、宋夏云、鲁仕宝等4位同志具有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校人事处、校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14日,共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6731283(人事处)
0571-87557163(纪检监察室)
投诉邮箱:rcgc@zufe.edu.cn(人事处)
xfjb@zufe.edu.cn(纪检监察室)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