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依据】
《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浙财大〔2019〕109号)
【办事流程】
1.到达退休年龄当月,学校正式发文。
2.退休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校内相关部门办理清退手续(资产、设备、工会会员等);需提交材料:1寸免冠照片4张,提供在杭州市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
3.退休前谈话。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由联系学院的校领导负责谈话;管理岗位五级职员由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负责谈话,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退休人员,由分管干部工作校领导负责谈话;管理岗位六级职员由人事处处长负责谈话,其中现任中层副职的退休人员,由党委组织部部长负责谈话;其他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4.办理好工作交接,发放退休证。
5.学校赠送退休纪念品(2014年开始),所在部门以多样化形式组织欢送。
补充说明:如符合申领一次性退休补贴的人员,在退休当月填写《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并递交省部级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依据政策:浙政办[1986]54号等文件。
【受理地点】行政楼304【联系人】吴云清 【联系电话】8755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