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包含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的缴费额由相应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根据相应的征收要求、上一年度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教职工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
职业年金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医疗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基本医疗 |
生育保险 |
个人 |
8% |
4% |
0.5% |
0 |
1.5% |
12% |
单位 |
16% |
8% |
0.5% |
0.2% |
8.3%+100 |
12% |
备注:1.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从2019年5月起,由20%调整至16%;
2.从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个人比例不变,单位缴存比例由8%调整至8.3%;
3.缴费额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实行“托底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