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4月10日发布的《浙江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 名 |
准号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专职辅导员(2) |
李佳慧 |
000001201908 |
女 |
1996-04 |
应用心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专职辅导员(3) |
刘财国 |
000001208929 |
男 |
1996-07 |
农艺与种业 |
研究生/硕士 |
专职辅导员(4) |
李惠惠 |
000001200330 |
女 |
1996-11 |
公共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5日到8月2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557038(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0571-87557163 (浙江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投诉邮箱:rsgl@zufe.edu.cn(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xfjb@zufe.edu.cn(浙江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浙江财经大学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