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迁移证落户学校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与学校签定的劳动合同;
3、“四地”无房证明;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寸证件照;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若结婚,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户口在本市集体户迁移学校集体户;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
携带上述材料由保卫处出具同意落户证明,本人到白杨白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需要申请准迁证落户学校集体户口
1、户口在市外、省外的无迁移证的往届生:下沙公安局审批。地址:下沙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283057;
2、户口在市外、省外的无迁移证的应届生:白杨派出所审批。地址:学源街与文泽路口;咨询电话:87283140
3、户口在市外、省外工作调动的教职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地址:下沙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283057(窗口电话)。
上述落户所需材料因个人情况差异,有不同要求,须作相应咨询。
三、新生入学户口办理,详见当年《新生入学手册》中《新生入学户籍须知》
注:无房证明具体咨询:下沙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6871679。
“四地”无房证明(杭州、余杭、萧山、富阳)
浙江财经大学保卫处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