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下半年招聘人事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22年3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读学校尚未统一发放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到岗时间。需具备2022年3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用工模式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模式为人事派遣制,聘期两年。派遣期满后,如工作岗位需要可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有关办法执行。
3.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咨询电话:0571-87557038(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方老师)
三、招聘流程
1.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通过发送个人简历(自制)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至招聘岗位表中相应联系人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5:00。
2.资格综合筛选: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用工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综合筛选,通过资格综合筛选人数原则上在招聘岗位人数的3-5倍以内。各用工部门于2021年12月初在部门网站内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有关说明。
3.考试:招聘考试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可采用线上或线下),初定在2021年12月中上旬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详见各用工部门网站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有特别需要的岗位可等额确定候补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4.公示、聘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招聘结果并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和业务考核,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合格后由用工部门公布拟聘人选名单并在部门网上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派遣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我校按照应聘者填报的岗位条件进行筛选,请应聘者在投报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工部门协商不成,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我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我校在招聘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不要轻信非官方网站的消息,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财物安全,保证手机通讯畅通。
5.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考生,须持有绿色“健康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且健康状况正常。面试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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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下半年招聘人事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