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和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相关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应从当年1月起调整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学校于2020年4月按照新缴费基数进行相应调整,并在4月的工资中补扣(或补发)2020年1-3月新旧缴纳标准之间的差额。因此,2019年4月份教职工工资实发金额会有变动,具体金额可登陆财务系统查询。如有疑问,可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87557392、87557038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0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儿童过节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省级医保参保登记与社保卡申领相分离的通知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038 邮箱:rsgl@zufe .edu.cn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浙ICP备0501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