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杭社险发[2014]2号文的通知精神,学校从2014年10月起调整教职工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在10月份工资中补扣和补退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共9个月新老缴纳标准的差额,因此,2014年10月份教职工工资实发金额会略有异动,请各位老师周知。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吴老师。
顺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咨询电话:87557392 吴老师
人事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下半年教职工探亲路费及保育费报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暑假期间办理医疗保险外地就医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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