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校本级劳动合同用工人员一年来的工作表现,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校本级劳动用工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校本级各部门的劳动用工人员(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人员)。
二、原则、内容、等次、程序及相关规定可参照学校浙财院[2006]253号文件执行。
三、日程安排
1月4日—8日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浙江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校本级)》;
1月11日—12日,各相关部门完成考核鉴定后,把考核结果和考核表交人事处。
1月13日,人事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四、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将发给300元/人的年终考核奖(未满一年的,酌情扣减)。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劳动用工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87557037
联系人:童夏雨
附:1.劳动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
2.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