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
《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补贴政策修订方案》于2009年9月实施以来,在发放过程中存在部门之间发放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下沙工作补贴发放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按“下沙岗位450元/月、文华岗位150元/月”标准核拨经费给部门,总额包干。各部门按实际出勤下沙校区工作天数核发下沙工作补贴,发放标准按原规定执行;双休日、节假日出勤下沙校区的工作补贴,从部门核拨经费中列支。
二、教学督导组成员按每周两天定额核拨,由本科和研究生督导组核发。
三、调进、调离人员按起薪、停薪时间同步核拨,退休人员从享受退休金当月起停拨。
四、请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及脱产进修等人员,不在岗时间满整月的,暂停核拨,不满整月的按正常核拨。
五、外派挂职人员暂停核拨下沙工作补贴,改发外派挂职工作补贴。
人事处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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