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公正的评价学校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成绩和表现,提高管理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现就做好2012年度部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考核内容和依据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2011]104号)和《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单位年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浙财院[2011]107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方式等进行。
二、部门、单位考核时间安排
(一)教学(研究)单位考核时间安排
1.2012年12月13-28日,量化考核指标的负责职能部门与各教学(研究)单位核实相关考核数据;
2.2012年12月24日前,各教学(研究)单位上交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详见附件3)到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3年1月4日前,各量化考核指标的负责职能部门确定各教学(研究)单位的考核分数并公示3天;
3.2013年1月8日前,各量化考核指标的负责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交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13年1月中旬,各教学(研究)单位综合考评在年度工作考评大会上进行,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非教学(研究)单位考核时间安排
1.2012年12月24日前,各管理服务部门上交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详见附件3)到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2年12月26日左右,学校将所有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专栏进行公示;
3.2012年12月底,学校全体教职工通过网上考核平台对管理服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2013年1月中旬,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对管理服务部门的综合考评在年度工作考评大会上进行,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精心组织,高效完成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4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电子稿发送至:rsgl@zufe.edu.cn。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
2.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单位年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3.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材料说明
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