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和《关于开展省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我校现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且取得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证书人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申报聘任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一)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二)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5年,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岗位)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岗位工作;
(三)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
在本工种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业绩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程序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报名,单位组织竞聘推荐和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方式进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2,用标准A4纸打印。);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在2013年5月24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4室)。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71-87557038,电子邮箱:rs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