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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管理

关于开展管理服务岗位设置及岗位说明书预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05日 09:3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本轮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由于相关聘任办法尚未正式发文,为使各部门有充分时间进行部门岗位设置并能在聘任办法正式发文后立即启动聘任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开展管理服务岗位设置及岗位说明书的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岗位编制数见《2013年学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方案》(浙财院党[2013]6号)规定(附件1)。《方案》中的岗位主要面向现有校内人员招聘,其中“+”后的岗位用于招聘新增人事派遣制用工岗位。各部门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应一并考虑两类岗位的工作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二、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对部门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各岗位的名称、类别、数量、岗位职责、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绩点。

1.岗位名称:必须按规范名称填写,力求准确、简明、规范。

2.岗位类别:管理服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含政治辅导员)、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统计经济、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包括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学研究单位、直属单位等的管理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学校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学校曾界定过各个岗位的性质,如岗位职责无重大调整,其岗位性质原则上维持不变,如有调整,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报学校审批。

3.岗位职责:应列出岗位应承担的主要工作项目,要求内容具体,责任落实。

4.任职条件:应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学历资历、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条件及其它特殊要求。

5.关于岗位奖励性绩效绩点设置。由于学校聘任办法尚未正式发文,各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绩点数暂时无法下拨,各部门可参照聘任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绩点核拨办法进行框算分配,待正式办法下发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6.关于新增人事派遣制岗位设置说明。该类岗位主要用于招聘人事派遣制人员,不用于校内事业编制人员的聘任。该类岗位的岗位名称设置时一律加上“助理”字样,比如“教学秘书助理”等,以区别于事业编制的同类岗位,岗位性质统一填写为人事派遣制。由于该类岗位人员实行另外一套薪酬制度,核拨各部门的总奖励性绩效工资绩点时不包括该岗位,所以其岗位绩点无需填写。该类岗位人员的招聘方式、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等学校正在起草办法,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岗位说明书填写由各单位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撰写。

2.岗位说明书的审定。各单位所设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盖章。

3.各部门撰写岗位说明书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既要简明扼要、又要切合实际,便于考核管理。撰写负责人要认真研究、反复推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审核把关,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4.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编写的岗位说明书,经审定后将作为人员聘用、考核奖惩、聘后管理、业务培训的主要依据。

5.各部门完成岗位设置后,汇总填写《**岗位说明书汇总表》(附件2),于614下午200前交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4室),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71-8755703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gl@zufe.edu.cn

6学校将在10日左右公布学校聘任办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岗位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规范,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2013年学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方案》(浙财院党〔2013〕6号)

2. **部门岗位说明书汇总表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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