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计划,学校决定2018年9-10月份开展2017-2018年新进教职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进校的教职工,及未参加前两年新进教职工培训班或未取得结业证书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18年9月至10月,其中9月18日-9月21日安排集中培训(18日上午8:30举行开班典礼),其他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宗旨
以“了解财大、融入财大、学为人师”为目的,从新进教职工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集中专题研修、分散培训、素质拓展、网络自学、调研规划、汇报和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旨在帮助新进教职工:
1.尽快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加强对我校大学文化的认识,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
2.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深化对高校从业的认识,明确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树立爱岗敬业的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学习职业技能;
3.引导新进教职工科学合理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为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四、培训形式
必修与选修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程培训与素质拓展相结合,团队学习、调研与个人网络自学、职业规划相结合,并采用学分制考核办法。
五、培训内容
1.培训模块
2.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与素质拓展
(1)时间:9月18日-9月21日。
(2)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校东体育馆。
(3)培训课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职能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并组织开展团队拓展活动。
3.第二阶段:分散培训
分散培训采用学分制考核,培训主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第三阶段:小组交流讨论
每个小组在集中培训、自选自学的基础上,围绕讨论专题进行集中研讨和交流,并做好讨论记录。交流讨论由培训小组组长召集、负责,可围绕讨论专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讨论主题。
讨论主题:一是如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二是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5.第四阶段:网络自学
培训期间,要求学员根据自身岗位需要和知识结构,开展网络自学活动,拓宽视野,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网络自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第五阶段:调研与规划
以培训班小组为单位,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和学位点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和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合作、内部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党建和思政工作等主题开展调研,完成1项调研报告。
结合对培训的认识、收获与自身实际,谈谈培训心得体会,规划职业发展,完成为期三到五年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7.第六阶段:交流汇报与结业典礼
培训班组织召开一次交流汇报会,汇报培训、讨论成果,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学习心得,并举办培训班结业典礼,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纪律与考核
1.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间进校的教职工,包括未参前两年的新进教职工培训或未结业的教职工均需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应提交由本人签名、备注请假时段的课表办理请假手续,非承担授课任务时段须正常参加培训。
3.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培训的教职工,需本人书面详细阐述请假事由(因病请假的须提交医院的医疗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处。
4.各部门、单位和新进校教师本人要合理安排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以保障培训班各项培训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5.培训采取学分制考核,集中培训模块原则上不得请假;分散培训模块可结合自身专业和兴趣参加,但需修满要求的学分。
6.10月31日前提交书面报告,包括两项内容:
(1)小组递交调研报告。
(2)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或培训心得体会。
7.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管理规定,修满相应学分,经考核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补修或参加下期培训。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新进教职工准时参加培训,具体名单见附件。新进校报到或其他原因未列入培训名单的,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正常参加培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斌 电话:87557316。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年新进教职工培训学员名单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