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8〕2号)文件要求,我校近日组织完成了2018年教师资格申请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前期在对60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后,共有26名申请人员参加本次测试。学校成立了专业评议组对各位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定。通过两天的测评,24名参评人员通过了测试。
此次测评主要是通过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被测试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和仪表仪态。在评定中,专业评议组围绕申请人的试讲内容就教学设计,课程组织实施,课程内容掌握以及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并对被测试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教育教学的改进建议。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试行)》的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培养青年教师,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环节。参与测评的老师们均表示,此次测评令其受益匪浅,对了解、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