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7〕2号)文件要求,我校近日组织完成了2017年教师资格申请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共有28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了测试。
学校专门成立了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位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定。通过两天的测评,28名参评人员均通过了测试。
此次测评主要是通过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了被测试人员的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和仪表仪态。在评定中,专业评议组围绕申请人的试讲内容就教学设计、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以及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并对被测试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教育教学的改进建议,令在场的老师受益匪浅。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试行)》的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培养青年教师,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环节。参与测评的老师们也表示,此次测评让自己更加了解自己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水平,对自我提升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