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等文件精神,为简化我校职称评审程序,让广大教师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活动中,自2017年起,我校在职称评审中对外语、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
特此通知。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二届“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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