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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其他专技系列(图书资料、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7日 15:39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其他专技系列(图书资料、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鲍海君

成员:吴利群、冯睿、施建华、校外专家1人

监督组

组长:陈星平   成员:林建梅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图书资料系列:刘志芳

实验系列:徐吉锋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聘

会计系列:蒋国其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2日下午3:30-4:15

地点:行政楼312会议室

请参加答辩的老师提前15分钟到会议参加抽签。

四、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

5.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6.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排序;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 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通过。如获得的“同意”票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不通过。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六、其他

1.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申报人员,也可以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

2. 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要求在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提出,会前一个工作日将材料交人事处。

3. 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制作要求另行告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崔秀秀  电话:87557036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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