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时间,及时申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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