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人才招聘
师资队伍
博士后工作
规章制度
办事流程
文档下载
常见问题
师德建设
人事视窗
机构简介
岗位职责
联系方式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学校简介
招聘信息
招聘动态
招聘政策
办事流程
人员公示
文档下载
师资队伍简介
人才专栏
教师荣誉
通知公告
博后招收
规章制度
校内制度
上级制度
办事流程
文档下载
常见问题
人事视窗
人才引进
校内制度
上级制度
人事管理
校内制度
上级制度
师资管理
校内制度
上级制度
劳资管理
校内制度
上级制度
博士后工作
校内制度
上级制度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师德制度
工作动态
理论园地
师者风范
人才引进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劳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
2004年03月12日 13:32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具有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能按教师编制统计。经学校研究决定,要求我校在教师岗位的具有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特别是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在近两年内将专业技术职务从原系列转评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的待遇将在以后岗位聘任上适当体现区别。
人 事 处处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
关闭
】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Copyright © 2006-2008 浙ICP备05014573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院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