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工高温季节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根据浙人薪[2001]166号文件,现予以发放2005年夏令清凉冷饮费。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放标准:每人每月80元,每年(7-10月)发4个月;
二、发放对象:全校教职工(包括待岗、内退、长病假、公派出国、下派干部、脱产读书、进修等人员,不包括自费出国、停薪留职人员);
三、离退休人员按照在职人员的标准发放(社保领取退休金的,由社保机构发放);
四、本次发放以2005年7月1日为界限,7月1日之前已经到校的四个月一次性予以发给;之后进校的,若在原单位未发的,按其实际报到时间将在10月份予以补发;
五、发放形式:已于2005年7月8日打入工资卡请核查。
如有问题,请联系:
人事处: 0571-88922724 童老师
财务处: 0571-88922760 张老师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五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