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了有利于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规律,全面提高我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第一、二批助教导师制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我校将继续开展助教导师制这一特色师资培养模式。
本期助教导师制的培养对象为2005年3月以后进校,来校工作未满一学年,且尚未晋升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的教师。
现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助教导师制培养人员名单,并到人事处网站上下载相关申报表格,由二级学院统一于11月22日前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助教导师制培养人员申请表
2.浙江财经学院助教导师制培养工作情况记录簿
3.浙江财经学院助教导师制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4.浙江财经学院助教导师制导师考核登记表
5.浙江财经学院“助教导师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