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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6年06月01日 13:23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管理工作,规范人才引进申请人受理、接洽与引进等手续,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自2006年6月起,所有应聘我校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均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聘调师资业务考核意见综合表》(表式附后)。应聘人员可从我校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此表,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后,以电子表格形式投递给相关二级学院(部),也可以投递至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由人事处转发给相关二级学院(部)。
    二、二级学院(部)阅读应聘人员材料,与应聘人员直接接洽,确定拟考虑聘用的意向人选。除了解应聘者的人品、学术情况外,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对拟考虑聘用的意向人选还须组织试讲,并提出试讲考核意见,填写《聘调师资试讲考核表》及《听课情况记载表》(表式附后)。二级学院(部)根据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的需要及应聘者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质,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聘调师资业务考核意见综合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后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校人事处审核二级学院(部)报送的应聘人员材料及学院考核意见,与应聘人员洽谈引进待遇。应聘人员来学校试讲面谈时,要求携带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成果(不少于五件)、主要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备验,留存复印件。人事处将洽谈结果请示主管领导,最后确定递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名单。
    四、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引进及具体的引进待遇。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由人事处及时向二级学院及应聘人员反馈。对确定引进人员,由人事处人人才引进办公室具体办理引进相应手续及其他事宜。
    五、从2006年4月起,实行人才引进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反馈各学院(部)人才引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把握引进进度。
六、从2006年度起,实行二级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年报制度。由二级学院(部)对本学院(部)当年末师资队伍总量规模、学历、职称结构、专业分布等情况作出全面分析,根据学院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及学科、专业、学位点建设需要,分析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具体措施与建议及下一年度的学院(部)人才引进需求,在下年度的1月20日前报送校人事处。
   七、校人事处于每年度2月底前,汇总全校情况,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做出年度分析报告,以便学校准确把握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同时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及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编制下达学校当年度的人才引进计划。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聘调师资业务考核意见综合表》
    2、《聘调师资试讲考核表》
    3、《听课情况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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