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现接浙考发[2007] 1号文件,根据其中规定:除《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中规定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外,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我校需参加200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请对照各自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所要求的条件,及时做好报名与考试工作,具体报名办法请见附件一,教师可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或www.zjks.com)发布的信息,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附件一:浙考发[2007]1号
人事处
200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