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现接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字〔2007〕69号),现予以转发,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及时通知教职工,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连接地址:http://czt.zj.gov.cn/zwgk/zxwj/5462.htm
人事处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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