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校内津贴和追加津贴的发放标准已作了相应调整,并已于近期陆续发放,2008年2月将按新标准发放校内津贴。现将发放说明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组成:
按照各部门成员所聘等级对应岗位津贴标准补发差额(2007年1月-12月)和预发所聘等级对应两个月基础津贴并补发调整后的差额。
二、发放形式:
由学校财务处打入工资卡里。
三、发放时间:
2008年1月下旬
四、几个问题:
1、各二级学院教师因病假、产假、事假、哺育假等原因扣下的金额,全额返还二级学院。
2、中途进校和中途退休的职工,按其实际在职时间计算发放金额。
3、在校时间超过半年的,追加两个月基础津贴,不到半年(含半年)的,追加一个月基础津贴。
五、联系人:人事处:吴老师 电话:0571-87557037
财务处:石老师 电话:0571-86735888
人事处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