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加强对入选校级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发挥人才工程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与培养二级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的实施办法》(浙财院〔2003〕10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上报二级学院优秀青年教师期满考核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2004年底入选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二级学院对入选教师进行期满考核,着重考核教学质量、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等。考核不合格者,则不再参加上一级人才工程评选。
2、培养期满后,入选教师应成为该学科的骨干教师,达到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的标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学院关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
三、考核方式
按照《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与培养二级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由二级学院负责制订入选教师的培养计划和考核办法,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入选教师的任期考核。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备案。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工作,被考核人员考核表可参照附件2,各学院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2、被考核人员要认真填写考核表,二级学院负责审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各二级学院于3月18日前将被考核人员的考核表 (纸质)一式1份、学院培养情况总结1份、对该项人才工程的建议和意见1份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到szgl@zufe.edu.cn。
附件:1. 被考核人员名单
2.《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学院优秀青年教师期满考核表》
人事处
二ΟΟ八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