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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学院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2008年04月14日 10:10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专司函〔200815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发[2008]68号文件)的精神,,2008年度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2008年度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把项目资助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51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07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

凡申报社科类的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具体要求见《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866号)。

二、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三)每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由二级学院(部)验看原件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申请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

(五)2007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这次不得申报。已完成的项目,请尽快按要求填报总结表。

申报人员先上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汇总后于423日前上报人事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均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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