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2008年10月29日评审,我校黄学凤等2人具有副研究馆员资格。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和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否则不予调查。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3. 公示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2日。
序号 |
学科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现专业技术
资 格 |
申报专业技术
资 格 |
1 |
图书资料 |
黄学凤 |
浙江财经学院 |
中学高级教师 |
副研究馆员 |
2 |
图书资料 |
陈丽春 |
浙江财经学院 |
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4. 联系部门
(1)校人事处 电话:87557032
(2)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电话:0571-88008968,88008973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