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2月起工资的支付形式要多增加二个途径,审批和接收支付令的中间环节较多。为了不影响我校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请各部门务必于每月26日前按时报考勤。
人事处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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