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现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来《关于征集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现予以转发,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及时通知教职工,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人事处
二○○九年一月九日
关于征集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专家参与立法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所确立的政府立法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机制的重要环节。经研究决定,我们拟组建政府立法专家库,特向贵单位征集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人选。请推荐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语言文字学等领域符合下列条件的政法立法专家候选人:(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地方立法制度;(二)专业研究人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享有较高声望;(三)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请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政府立法专家候选人名单反馈给省法制办。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以直接向省法制办自荐。
联系人:郭晓红 联系方式:87054982
87051465(传真) sfzbgxh@zj.gov.cn(电邮)
附: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候选人推荐(自荐)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