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13日,开考英语(PETS-5),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2月12日,开考英语(PETS-5),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4月13日至18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2日至17日。
(二)报名地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杭州市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春晖楼一楼),电话:0571-88914548、88908521。
考点设置在浙江工商大学。考试有关事项按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个人报名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三、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为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四、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浙财院党政[2006]2号)文件精神,近几年我校将有计划的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标准,为此,请各部门从学校的学科发展、学术团队建设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考虑,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报名参加选拔考试。
请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教职工,向人事处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人事处
2009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