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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2009年03月27日 08:04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深入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积极探索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以下简称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与企事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途径,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人事厅决定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浙江省在(出)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有望产业化,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林业、水产等领域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

二、征集办法和时间

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或《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后于412日前交人事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szgl@zufe.edu.cn

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科技成果征集活动,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151人才”博士后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把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征集上来,为今后强化专家智力服务、加强科技项目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1.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

          2.博士后人才成果推荐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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