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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三年我校新聘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9年04月22日 07:5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浙江行政学院《关于浙江行政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行院[2009]1号)和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关于2009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培中[20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近三年我校新聘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61月起至今,我校新聘用的管理人员。

二、培训形式、内容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自学、辅导、考试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学员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以集中面授为主,重点讲授:

1、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

2、实施“两创”战略,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3、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4、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现场教学);

5、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公共服务礼仪;

6、沟通艺术与技巧;

7、公务文书写作和电子政务;

8、公共管理理论。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09年,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拟举办培训班6期。

第一期培训时间:511-22;第二期至第六期培训时间分别在691011月,具体时间另定。培训期10天(二周),我校每期可报6人。

2、培训地点: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文欣大厦(文一路80号)

四、培训经费、考核

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支出,单位和参训学员不再交纳。

培训结束后,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根据学员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及其它表现作出鉴定。学员的鉴定及考核考试成绩,均存入个人档案。

五、报名办法

1、个人自愿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附后),交所在部门审批。

2、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培训,并于428前交人事处。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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