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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扩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工作的通知

2009年06月02日 07:44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扩大本科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3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扩大副教授资格评审的学科范围(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增加科研(不含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资格、高级实验师资格评审权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学科

根据我校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拟申请理论经济学等13个一级学科的副高级资格评审权(不含已取得的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等2个一级学科),具体拟申请一级学科目录及负责二级学院名单(附件1)。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拟申请一级学科副高级资格评审权的二级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申请(扩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报告1份,主要介绍该学科的发展情况、建设成效,现有师资队伍的力量,负责该学科副高级资格评审的现有条件和水平分析;

2、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相关学科申请表1份(附件2);

3、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下设学科评议组组成成员简表1份(附件3);

4、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及下设学科评议组专家库汇总表(附件4)。

请各二级学院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于612日前上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szgl@zufe.edu.cn),逾期不受理。

 

附件:1. 拟申请一级学科目录及负责二级学院名单

       2.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相关学科申请表

3.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下设学科评议组组成成员简表

4.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及下设学科评议组专家库汇总表

 

                                                                            人事处

2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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