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克思工程”)重点编写教材使用与教师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编写教材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高司函〔2012〕7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高校“马克思工程”13门重点教材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马克思工程”教材的使用,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本科院校“马克思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省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9月22日-23日,请与会人员于9月21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状元楼宾馆(骆家塘工商银行旁边)。
三、参加人员
我校根据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任课教师基本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2〕2号)上报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培训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由学校给予报销。
会务组联系人:
杨辉,电话:0579—8228 2447,手机:13646792680;
李伟,电话:0579—8228 2723,手机:13738927498;
传真:0579—8228 2850;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侯蔚,0571—8800 8990。
人事处联系人:刘畅,8755 7316。
附件:我校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