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人社发[2011]22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在二〇一三年一月份工资中调整在职教职工的工龄补贴,增加15元/月工龄补贴,从 2013年1月开始执行。
请各位老师查收,如有疑问请联系:
人事处:0571-87557037 吴老师
财务处:0571-87557082 阮老师
人事处、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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