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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2011年11月07日 14:2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对汉语教师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和水平,国家汉办拟于12月下旬开展孔子学院(课堂)教师秋季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1年11月311月18

二、岗位需求

    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岗位需求,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

三、推荐教师要求

(一)推荐对象

    1.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单位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本单位近三年回国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 推荐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或1年以上在国外服务的优秀汉语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志愿者须持有国家汉办颁发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

四、推荐程序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提交部门审核

2.学校为教师或志愿者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

3.志愿者可由省教育厅直接推荐,志愿者需提供《国外服务鉴定表》和《大使馆考评表》及《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4.学校根据部门推荐意见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交省教育厅报国家汉办。

五、  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11118日前将申请表、单位同意推荐的函、学位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师资办,单位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

六、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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