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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教务处副处长和科研处副处长的启事

2010年11月30日 15:24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教务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各1名。

一、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团结合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谦虚谨慎,清正廉洁。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恳敬业,顾全大局,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主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教师可不受此限制);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51130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6、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或校外挂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推荐报名(1130日—122日)

应聘者须提交书面的自荐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根据条件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可进行组织推荐;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个人或联名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须加盖公章,干部和群众推荐的须签署本人姓名(表格见附件)。

2、资格审查(123日)

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统一面试(126日)

学校组成面试考评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统一面试。由校领导、学校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授代表组成专家评委,由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院长代表、党代会代表、教代会执委会成员、教师代表、教学(科研)秘书代表等人员组成群众评委,对面试人员进行评分。根据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办法分别计分。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

4、组织考察(127日—10日)

党委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表、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5、酝酿决定(1213日)

学校党委根据干部考察等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1214日—20日)

对拟任人选进行干部任前公示。

7、发文聘任(1221日)

进行干部任前谈话、校行政发文聘任。

三、相关政策及要求:

1.上述岗位聘期至本届中层干部任期届满止。

2.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3.相关表格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ufe.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0122日下午400;联系人:吴玻;联系电话:8755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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