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新录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具体招考程序和办法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人员招聘录用暂行办法》(浙财院[2007]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条件
详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一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如果报名人数和招考计划之比不足1:5的,则取消本次招考计划。
(一)发布公告。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 、浙江财经学院网(
www.zufe.edu.cn)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网(http://dongfang.zufe.edu.cn/dfxy/)上发布《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0日—4月1日。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3月21日—4月2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上传照片。时间:2008年3月21日—4月2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 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4、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08年3月21日至4月4日,通过网上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确认人员在2008年4月10日至12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试题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提供,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科目所需作答的时间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为2008年4月13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的成绩及进入面试分数线可于2008年4月25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与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网上另行通知,应聘者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若是应届毕业生则还需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确定。
(五)拟录用、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所填报志愿,按招考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各部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工作分别由浙江财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正式录用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7557037、88922716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