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发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在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151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这次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2003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和2006年入选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现已调离浙江工作或在国外留学、进修的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特别是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及科研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按照分级考核的原则,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的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其他培养人员的考核。
凡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其他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并由学校将考核情况综合后以书面形式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考核工作结束后,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考核情况并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对在培养期间没有作出新的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平平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将及时予以调整。
四、时间要求
请上述教师认真填写《登记表》, 1月11日前用A4纸打印两份上交人事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sz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3.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人事处
二ΟΟ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