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发挥人才工程在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这次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2003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和2006年入选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现已调离浙江工作或在国外留学、进修的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特别是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及科研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按照分级考核的原则,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的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其他培养人员的考核。
凡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其他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并由学校将考核情况综合后以书面形式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在培养期间没有作出新的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平平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核准后。及时予以调整
四、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及时通知需要考核的教师,考核材料汇总于2009年1月6日前,按要求将《考核登记表》纸质2份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到szgl@zufe.edu.cn。
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考核工作,是落实“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要求,确保人才工程培养质量,加快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
3.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人事处
二ΟΟ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