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和《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结果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20号)精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满5年培养人员的综合考评工作。经个人自评,单位评价,专家评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我校吴利群、韩灵丽、张雷宝和徐保根等4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通过综合考评,并获得《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证书》。
人事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