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现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 69号)的文件,予以转发。我校申报2009年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请于12月22日前按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69号)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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